57歲陽春老漢被判監12年 追繳所得款並罰10萬元
  本報訊 (記者林霞虹 通訊員馬遠斌、黃曉婷、高玲)詐騙真的跟學歷無關。陽春一老漢,小學文化,在短短一年時間里,借用他人身份證、醫保卡,偽造住院病歷和醫療發票,竟然騙取醫保費119萬餘元。昨天,廣東省陽春市法院對外通報,57歲老人楊壯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,所得款項予以追繳,並處罰金10萬元。目前,該案已經生效。
  2012年4月,個體戶楊老漢從台山市回老家陽春市探親。其間,“老表”馬某華(另案處理)向楊老漢提起,偽造虛假住院病歷和醫療發票可以從社保局“取”錢。楊老漢腦筋一轉,隨即決定與“老表”合作,一起“做生意”。2012年9月,楊老漢與“老表”商定,由楊老漢提供參保人員的身份證、醫保卡,“老表”負責偽造參保人員住院病歷及醫療發票,銀行開戶及醫保申報則由楊老漢負責。隨後,楊老漢請黃某榮(另案處理)等人收集他人的身份證、醫保卡,並承諾騙到醫保款後,每個名額給收集人5000元作為報酬。從2012年9月到2013年9月26日一年時間里,楊老漢等人先後從陽春各鎮收集到28人的身份證、醫保卡原件,併到銀行以參保人名義開設了賬戶。而此時,參保人卻蒙在鼓裡,以為熟人只是借醫保卡和身份證開點藥。“老表”則利用上述信息資料,偽造出廣東醫學院附屬醫院、中山大學附屬第六醫院的住院病歷及醫療費發票,病歷上記錄了參保人身患癌症及相關診療的情況。
  一切就緒後,楊老漢持身份證、醫保卡、住院病歷、醫療費發票、銀行存摺等資料,向陽春社保分局、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陽春支公司報銷醫療費用。經審核後,陽春社保分局共報銷醫療費合計80萬餘元,中國人保陽春支公司報銷醫療費合計39.4萬餘元,兩項金額合計達119.4萬餘元。醫療費轉賬至銀行賬戶後,楊老漢就開車從外地回到陽春,將醫療費取走併進行分贓。
  2013年7月,社保部門發現相關騙保線索並立即報警。9月26日,楊老漢被抓獲,用於犯罪的小汽車被扣押,尚未取走的醫療費13.3萬餘元及同伴存在銀行的20萬餘元則被凍結。到案後,楊老漢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。  (原標題:偽造病歷發票 詐騙醫保百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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